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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坡易传——第五十八卦 兑 兑为泽 兑上兑下

来源:未知 作者:佚名 时间:2020-05-05 阅读: 类别:东坡易传
  “兑”,亨,利贞。
  《彖》曰:“兑”,说也。刚中而柔外,说以利贞。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。说以先民,民忘其劳;说以犯难,民忘其死;说之大,民劝矣哉!
  小惠不足以劝民。
  《象》曰:丽泽,“兑”;君子以朋友讲习。
  取其“乐而不流”者也。
  初九:和兑,吉。
  《象》曰:“和兑”之“吉”,行未疑也。
  九二:孚兑,吉;悔亡。
  《象》曰:“孚兑”之吉,信志也。
  和而不同,谓之“和兑”;信于其类,谓之“孚兑”。六三小人,而初九、九二君子也;君子之说于小人,将以有所济,非以为利也。初九以远之,而无嫌至九二,则初九疑之矣,故必有以自信于初九者,而后“悔亡”。文予而实不予,所以信于初九也。
  六三:来兑,凶。
  《象》曰:“来兑”之“凶”,位不当也。
  九四:商兑,未宁;介疾,有喜。
  《象》曰:九四之“喜”,有庆也。
  九五,“兑”之主也;上有上六,下有六三,皆其疾也。《传》曰:“美疢不如恶石”。九四介于其间,以刚辅五,而议二陰者也,故曰:“商兑,未宁;介疾,有喜。”言疾去而后有喜也,疾去而后有喜,则《易》之所谓“庆”也。
  九五:孚于剥,有厉。
  《象》曰:“孚于剥”,位正当也。
  上六:引兑。
  《象》曰:“上六引兑”,未光也。
  六三、上六,皆“兑”之小人,以陰为质,以说为事者,均也。六三履非其位,而处于二陽之间,以求说为兑者,故曰“来兑”,言初与二不招而自来也,其心易知,其为害浅,故二陽皆“吉”,而六三“凶”。上六超然于外,不累于物,此小人之讬于无求以为“兑”者也,故曰“引兑”,言九五引之而后至也,其心难知,其为害深。故九五“孚于剥”,“剥”者,五陰而消一陽也。上六之害,何至于此?曰:九五以正当之位,而孚于难知之小人,其至于“剥”,岂足怪哉!虽然,其心盖不知而贤之,非说其小人之实也,使知其实,则去之矣。故有“厉”而不凶。然则上六之所以不光,何也?曰:难进者,君子之事也;使上六引而不兑,则其道光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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